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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被 社区发言人 执行锁定操作(2011-05-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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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变更 <支付宝服务协议>的公告》解释
亲爱的支付宝会员:
针对09年06-18日变更<支付宝服务协议>,现将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解释如下:
一、以下服务不受此次变更影响,仍然继续享受支付宝提供的免费服务:
1、在淘宝买东西;
2、在淘宝卖东西;
3、在支付宝签约商家买东西;
4、在阿里巴巴网站上进行交易
5、充值、提现等基础操作;
6、购买淘宝直通车、旺铺、淘客等独立收费项目的即时到账交易;
7、水电煤等公共事业缴费及卖家信贷等服务
8、购买支付宝商户服务的即时到账交易
二、以下服务中超过免费交易流量的部分受此次变更影响:
1、在支付宝网站上发起我要收款-即时到账收款、担保交易收款、AA制收款
2、在支付宝网站上发起我要付款-即时到账付款
3、在阿里旺旺群组中发起AA收款
三、您享用的免费额度以及费率:
| | 原收费标准 | 新收费标准 09.06.18开始 | 优惠活动期间 09.06.18-09.09.18 |
| 费率 | 1.5% 1元起100元封顶 | 1% 1元起40元封顶 | 0.5% 1元起25元封顶 |
| 认证用户免费额度 | 5000元/月 | 5000元/月 | 10000元/月 |
| 非认证用户免费额度 | 500元/终身 | 500元/月 | 1000元/月 |
即时到账交易,每日最高付款限额提升为:证书用户20000/日;非证书用户2000/日
四、交易双方谁需要付费?
在满足上述收费条件的前提下,交易的发起方需要付费:
1、使用“我要收款”以及阿里旺旺中“AA收款”功能时,在超过免费额度后,发起交易的一方(指收款方)需要支付服务费用,付款方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
2、使用“我要付款”功能时,在超过免费额度后,发起交易的一方(指付款方)需要支付服务费用,收款方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。